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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保护进行时!非法捕捞者这次被“法网”给捕获了
        2020-11-13 18:08:00  来源:泰兴市检察院

          “十年长江禁鱼,今年是起始之年,也是最重要的一年!”

          “地笼网属于毁灭性的捕鱼方式,不仅破坏水下食物链,更使水质受到污染,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打击。使用地笼网捕鱼,是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的捕捞行为!”

          “切记不可为了一点小利,铤而走险,不要幻想在法律面前有‘漏网之鱼’,切莫撒了渔网,落入法网!“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庭的公诉人朱炎掷地有声地教育在沿江巡回审判庭上响起,老禾的头低得更厉害了。

          这是他在“家门口”接受审判,算是人生头一遭,也将牢牢刻在心上。

          2020年9月3日上午,“十年禁渔·非法捕捞案件沿江巡回审判”庭审来到了泰兴滨江,由如皋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法庭审理。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的就是老禾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参与旁听,安检后陆续进场,几乎坐满了整个大厅。

          开庭前,大家就开始认真翻阅“司法护江宣传册”。

          庭审正式开始,法官、检察官、民警各就其位,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有序。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10日,被告人老禾明知长江泰兴段进入禁渔期,仍然到泰兴市滨江镇某厂区外的长江禁捕水域内,使用4条禁捕渔具地笼网非法捕捞水产品,共捕获鲫鱼3条、参鱼10余条。2020年3月31日,被告人老禾又到该水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时被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老禾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老禾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被公安民警当场执行逮捕,送往看守所服刑。

          庭审结束后安排了一场“十年禁渔——司法护江”法律宣讲,让在场人员受益匪浅。

          公诉人朱炎表示:为了保护长江生态,国家迅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大规模宣传,各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每个人都在为环保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希望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站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立面,触犯法律,必将严惩,自觉保护有限的水生物资源,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编辑:季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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