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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台市检察院召开打击套路贷新闻发布会
        2019-07-11 17:54:00  来源:东台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5日下午,东台市检察院召开“打击套路贷”新闻发布会,就今年以来该院打击“套路贷”新型恶势力犯罪有关情况向媒体通报。该院政治部主任林海主持会议,第二检察部主任戴静平、员额检察官余丽娟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东台电视台、东台日报、东台人论坛等多家媒体应邀参加会议。

          东台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林海介绍什么是套路贷诈骗,就该院打击套路贷诈骗犯罪方面的基本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套路贷案件8件22人,其中已批准逮捕6件16人,审查起诉1件6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诈骗金额520余万元。其中审查起诉张某某等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6人,该案系盐城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案件,目前正在依法审查起诉中。

          

          第二检察部主任戴静平具体通报了该院在打击套路贷诈骗犯罪方面的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一是成立专业化办案组,确保办案质效;二是重视提前介入,实现精准打击;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发挥打击合力;四是坚持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五是注重跟踪监督,确保不枉不纵。

          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余丽娟介绍了“现金贷”类、“车贷”类、“房贷”类三种类型的套路贷及该院办理的典型案例。

          新闻记者就套路贷与普通民间借贷的区别,如何防范远离套路贷以及该院《黑恶势力“打财断血”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向检察官进行了提问,第二检察部主任戴静平就上述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下一步,该院将把严厉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犯罪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举措和重点工作,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完善办案机制,切实提升检察机关精准打击的能力水平,对这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黑恶犯罪,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彻底予以铲除。

          

        答记者问

          问:“套路贷”和普通的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答:一是出借目的不同。民间借贷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二是手段方法不同。民间借贷一般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而“套路贷”则存在诱骗受害人,主动追求并制造“违约”事实发生。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签订的虚假借款合同以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

          问:“套路贷”这种新型犯罪套路很深,检察机关有何建议?

          答: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虚假宣传广告。

          三是一旦遭遇“套路贷”,要及时报案;不要因为害怕,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

          问:请介绍一下贵院制定的《黑恶势力犯罪“打财断血”工作办法》的具体内容?

          答:为彻底铲除“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我院制定出台该《办法》,主要就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财产处置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是提前介入侦查时,引导公安机关正确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处置涉案财物,全面收集涉案证据。

          二是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时,认真审查甄别涉案财物的处置情况。

          三是提起公诉时,就涉案财产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四是法院判决后,对判决结果及涉案财产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监督。

          编辑:东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