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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破“零口供”,惟其艰难方显勇毅
        2023-01-11 16:26:00  来源:检察日报

          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我作为检察长主办了不少案件,其中一起“零口供”案件让我印象尤为深刻。“作案地点隐蔽,无目击证人,未成年被害人受到威胁后产生恐惧心理,导致报案迟滞近三年时间,客观证据难以提取。此外,犯罪嫌疑人王某基于对证据资源有限的判断,加上有极强畏罪心理,拒不供认犯罪事实,案件办理难度很大。”原承办人在提前介入阶段向我汇报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详细了解案情后,我决定接手这个案子。

          提前介入:从补强证据入手

          我翻阅全部卷宗,对全案证据进行复核。查阅中发现该案没有直接证据,而在案的其他间接证据又比较薄弱,不足以印证被害人陈述。此外,被害人之前所作的笔录,对与定罪有关的个别细节表述不清晰、不明朗,案件存在诸多疑点。根据我的经验,未成年被害人被性侵后,即使不立即选择报案,因心理承受能力有限,多数情况下会向最亲近、最信任的人倾诉遭遇,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宣泄自己的情绪。

          “现在有必要对被害人再次详细询问,查清案发现场细节,找寻更多线索。”我立即拨通了办案组其他成员的电话,并及时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挂断电话,我又担心再次询问被害人会增加其心理负担,令其难以承受。为帮助被害人敞开心扉,最大限度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同时提高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我建议办案组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的班主任老师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前制定详细的询问提纲。一切准备就绪后,被害人在班主任、专业心理辅导老师的陪同下,走进我院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接受询问。

          “我跟×××同学在学校关系最好,当时我跟她讲过这件事。”从被害人这句陈述中,我们找到了案件突破口,被害人“闺蜜”的证言至关重要。此外,从案发后与被害人密切接触的其他亲人、老师等人员身上是否可以搜集到更多的线索?基于办案进展情况和分析研判,我们向公安机关提出证据补强意见。

          风险决策:“零口供”批准逮捕

          2022年3月24日,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材料后,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仍没有突破,被害人陈述是否应当采信?”“证据能达到批捕条件吗?这样的‘零口供’案件能不能批捕,捕后能不能起诉?”受案当天,我们迅速组织召开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研讨。会上大家各抒己见,存在一定意见分歧,只得次日召开检委会会议再次商讨。而批捕案件办案期限只有七天,我们必须与时间赛跑。

          “本案基本事实存在,也有证据可以证明相关事实。不批准逮捕,将给下一步侦查取证及口供突破带来更大的难度。”充分听取大家的想法后,我提出自己的观点。鉴于这次会议仍然无法统一意见,我建议立即向上级院汇报,争取指导支持。3月28日,宜昌市检察院检委会经过充分讨论,就该案形成多数意见,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就下一步侦查方向提出具体指导意见。3月31日,我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详细的案件继续侦查提纲。

          通过对学校老师、被害人父亲等关键证人证言的不断补充完善,以及对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数据的逐步恢复,案件事实越来越明了。该案从最初的两本卷宗共132页,到移送审查起诉时的5本卷宗共543页,以及34张视听资料光盘、近7万条电子数据信息……可以说,在案证据已接近形成完整链条。

          双向保护:打开嫌疑人心结

          “我虽然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但她是自愿的。”5月31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公安机关出示的确凿证据和我们耐心地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承认了发生性关系事实,但仍一口咬定被害人是自愿的,自己并无犯罪行为,一场与“零口供”的博弈就此开始。

          为进一步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打开其心结,我们到嫌疑人家中展开实地走访调查。经全面了解,嫌疑人家里经营有生猪和农场,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我认为,在依法打击犯罪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同时,让嫌疑人家庭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让其子女免受伤害也同样重要。

          为此,办案组迅速会同公安、民政、案发地政府、学校等多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犯罪嫌疑人家庭经济保障及子女保护等问题。经多方沟通协调,由村委会负责安排专人帮忙打理嫌疑人的家庭农场,学校指派合适老师对其两个孩子进行一对一关爱帮扶,民政部门依法落实相关临时监护问题。

          功夫不负有心人,再次提审时,我们告知嫌疑人其家庭农场和生猪已安排专人负责,并承诺会尽力保护两个孩子不受案件影响。那一刻,嫌疑人苦苦支撑的心理防线终于崩塌,他抹了抹眼泪说:“感谢你们帮我照顾好孩子和农场,我愿意认罪认罚,争取最大限度从宽处理。”我们再次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在辩护人见证下,嫌疑人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6月28日,我院以王某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12日,法院以被告人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同时,针对被害人家庭的经济困难,我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5.7万元。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让“零口供”性侵案最终得到有罪判决,让受伤的弱小心灵在法律层面上获得慰藉,是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受损权益最有力的维护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编辑:李晓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