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听新闻
        放大镜
        浦口区检察院:七夕特辑 | 这是假的!恋爱防“ZHA”指南
        2019-08-29 11:09:00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七夕怎么过?

          恋爱是美好的,是心潮澎湃的,但是网络背后那个未见面的“小哥哥/小姐姐”你真的认识吗?

          一星期确定关系、

          一个月提议结婚、

          三个月骗完跑路,

          开局一张嘴、内容全靠编的“恋爱诈骗”越来越常见,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检察官就根据所办婚恋诈骗案件给大家普法、防诈、防渣。

        “高仿”身份

          案例:

          2018年8月至11月间,熊某冒充女性,以投靠对方为由,骗取需要支付交通费、住宿费、住院费等虚假事由,先后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1.5万元。

          2019年1月,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熊某提起公诉,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性别转换”——利用网络冒充女性

          由于熊某是利用微信摇一摇添加好友的方式寻找被害人,所以在除了把微信号的性别统一设置为女性,熊某还在初次接触受害人时用电话通话打消对方的疑虑,“我还有一个魔音手机,可以把我声音变成女人的声音。”

          “PS制图”——P图制造假身份、假车票

          为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确实需要用钱赶路,熊某还使用P图软件制造了名为“陆X蓉”的身份图片,在借口突发疾病骗得手术费后,又给被害人发自制的车票照片。当被害人发现车票不对、开始怀疑时,就使用拉黑删除的方式断开联系。

        “红包”借口

          案例:

          2018年6月,刘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被害人杜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6月至10月间以彩礼、父亲过生日、家人治病、信用卡被盗刷等理由,多次骗取杜某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

          2019年7月,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紧扣节令”——七夕节变成“七夕劫”

          2018年七夕节当天,小杜收到刘某微信消息,称其父亲过生日,她的一些追求者已经给父亲送了很多东西,让小杜表现积极一点。小杜便想着准备一些礼物送过去,但刘某提出直接发红包,小杜不疑有他,发了两个红包给刘某,一笔1314元,一笔500元,以表心意。

          “伪造身份”——假冒“母亲”骗慰问

          刘某过生日的时候,其好友王某冒充刘某母亲身份,给小杜发微信,称“生小孩的日子也是母亲受难的日子,是母难日。”小杜觉得作为母亲确实非常辛苦,当即便转了2888元,作为感谢和祝福。

        “家族”作案

          案例:

          李某帮助其3个外甥女购买用于诈骗的手机、手机卡及银行卡等,并下载相亲软件、在微信上添加好友的方式,以谈恋爱、结婚为借口骗取他人钱款。2018年3月至6月,李某外甥女张某丙利用多个微信号以谈恋爱为名,以母亲生病、准备结婚为由共计骗取被害人22万余元,李某共计取款人民币92900元。

          2018年12月,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二千元。

          “家族诈骗”——亲舅甥,明算账

          “舅舅,今天又成功做了一单!”

          “不错,待会我去取钱,你我还是老样子——二八分。”

          婚恋诈骗发展至今,甚至出现了舅舅带着3个已婚外甥女的“诈骗家族”:舅舅负责购买诈骗使用的手机、电脑,配置好微信和各种婚恋交友APP以及最后的银行卡提现;外甥女则负责在相亲网站上寻找“猎物”和聊天,在假装远距离恋爱的过程中以各种借口骗取对方钱财。

          “真假参半”——说是爸爸其实是舅舅

          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外甥女张某丙自称李小萌,虽然每天双方都会通电话,但被害人从未见过“李小萌”的真实面容。因为微信没有绑定银行卡提不了现,所以需要被害人通过银行卡将钱转到爸爸的银行卡内,而这张卡的主人正是舅舅李某,李某也正是从这张银行卡中取款人民币92900元。

          身份是假的!

          恋爱是假的!

          要钱是真的!

          婚恋诈骗往往从紧急借款、小额借款开始,一方面排除了警惕性强、无支付能力的被害人,另外一方面也能慢慢增进亲密度,便于后续大额的借款,所以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

          ▶不要轻信他人自述、口头承诺。

          ▶不要轻易向他们透露个人隐私、经济状况。

          ▶不要轻易答应“线上恋爱”的金钱来往。

          ▶不要单独前往线下见面或约会。

          ▶不要因冲动随便清除信息往来记录。

          掌握防“ZHA”技巧,谨防恋爱诈骗

          祝大家七夕快乐!

          编辑:丁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