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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释法】建检君拍案第十三回 | 女网红直播带货售假货 检察官办案说法敲警钟
        2020-10-27 15:22:00  来源: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上回书说到,由“小恶”引发的犯罪案件,让一些人付出了巨大代价。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现象也值得我们高度警惕,那就是直播带货。

          近年来,随着电商的蓬勃发展,直播带货可以说是当下最火的销售形式。有些所谓的网红利用其较多的粉丝量,纷纷通过直播带货的方式获得收益。网红在网络的世界中具有很强的带货能力,殊不知带货达人也有翻车的时候。

          这不,今年8月28日,浙江某服装公司的女主播廖某在直播过程中被警方带走,原因是她在直播过程中兜售假货。

          无独有偶近期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也办理了一起类似案例

          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白某的妻子邹某由于颜值较高、能说会道,所以在微博上拥有粉丝106万,人气较高,属于网红博主。王某由此看到了商机,于是让妻子拍摄真假产品的对比视频、产品照片等,通过微博、微信进行转发相关假冒产品的照片,然后通过微店平台进行销售。

          由于其所带的都是当下流行的商品,其价格与线下商场和其他网店相比十分“优惠”,所以颇受粉丝们追捧。邹某出众的带货效果,让她和老公赚得盆满钵满,销售金额高达两千万余元。后有粉丝发现所购商品是假货,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邹某(另案处理)所带货物中有一款韩国某知名奢侈品眼镜。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涉案微店交易记录金额与公安机关认定销售金额相差悬殊,遂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经多方沟通,并补充调取有关证据材料,最终增加认定了假冒名牌眼镜的销售金额,并获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后白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九十万元。

          

          △企业代表与建邺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陈德

          

          △企业代表与建邺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葛蔚

          韩国某知名企业及其中国代理公司对办案效果非常满意,专门派人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下一步,建邺区检察院将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最后,检察官提醒大家,作为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理性消费,善于辨别真假货,尤其是在过低的价格面前,更是要注意美丽陷阱,否则有可能买到假货,后悔连连。

          这正是

          网红带货擦亮眼,直播购买需冷静。价廉物美留心眼,莫入假货大陷阱。

          编辑:孙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