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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工作报告
        2017-02-22 16:53:00  来源: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届以来及2016年的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紧紧围绕区划调整新形势和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以争创“全国一流、全省检察机关排头兵”为目标,不断在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上聚焦发力,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上积极作为,为“争创首善之区、建设幸福鼓楼”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四年来,我院先后获得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省公正司法示范点、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科技强检、社区检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特色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柯汉民副检察长,省委常委、原南京市委书记黄莉新,省人民检察院刘华检察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

        一、立足公正司法,法律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依法、准确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筑牢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突出保障民生,打击犯罪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履行侦查监督、公诉等职能,准确把握控诉标准,四年来共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4953423人、审查起诉案件34634587人,其中2016年共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62948人、审查起诉案件9861298人。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与公安、法院、食药监等部门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加强办案联动,审查办理生产销售毒牛肉、毒减肥药品、用工业盐冒充食盐等案件71119人;加强对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引导和审查把关,从快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督办的“9·20”柬埔寨跨国电信诈骗案11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6·30”特大网络组织卖淫案32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及时办理了一批利用网络平台跨地区传销、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重特大案件。对社会关切的涉案金额达8亿余元的全市首例洗钱犯罪、聚集境内外1900余人的五台山体育馆“德州扑克”赌博犯罪等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深挖细查事实证据,有力出庭支持公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突出重点领域,惩治腐败态势不断增强。积极顺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形势新要求,主动担当反腐责任,转变侦查理念、优化侦查模式,不断提升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和信息化保障的水平,努力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势头不降。四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67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14人,其中查办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113人,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案件55人;2016年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1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人。立足国有资产保护,查办国企人员犯罪案件2730人,其中立案查处了涉案金额达1.84亿元的某石化公司孙某特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严肃查办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共办理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受贿、徇私枉法、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等案件56人,如对某省级机关违规办理安全员资格证书窝案中的2名公职人员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通过检察建议向全省200多家建筑施工单位追回假证700余本,有力净化了工程建筑市场秩序。

        突出监督效果,诉讼监督职能不断强化。针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强依法、规范监督的意识和能力,注重监督质量和效果,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与侦查机关建立执法动态分析、案件质量通报等机制,及时监督纠正辖区侦查机关撤案11人,追捕7人,追诉13人,纠正违法22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对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实质性审查力度,提请抗诉3件获上级法院支持。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2等一系列专项检察行动,对各类违规情况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对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等4名重大职务犯罪罪犯及时收监执行。积极构建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对2起虚假诉讼3提请抗诉、对3起虚假诉讼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得支持,成功追诉涉案金额逾千万元的蔡某等人虚假诉讼案,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28人并已立案;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10件;配合区法院开展“夏季执行风暴活动”,促进了一批裁判执行,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成效进一步彰显

        紧紧围绕区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区情实际,有针对性地调整检察工作方向和重心,努力在服务区域发展中发挥更大检察效用。

        围绕经济建设,着力营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针对区域楼宇经济发达,将服务非公企业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坚持“四个有利于原则”和“五步法”工作模式4,妥善办理侵吞企业资金以及危害企业健康发展的案件201323人。围绕鼓楼创新发展核心区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专门成立知识产权检察科,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647人;牵头行政、司法、高校、企业等42家单位成立南京知识产权保护联盟鼓楼分会,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协同化保护格局。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的情况,共审查批捕非法集资案件93119人、传销案件714人,其中办理涉案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案件56人、涉案人员千人以上的案件910人。办案中,全程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全面细致做好被害群众的情绪安抚和追赃工作,努力维护区域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廉洁政治建设,着力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全区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格局中谋划和推进,加强与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完善预防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区域惩防职务犯罪体系建设。大力深化职务犯罪专业化预防,结合案件查办撰写犯罪分析86篇、年度和国企、民生等领域惩防职务犯罪报告5篇,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2份,推动《省级行政许可评审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出台;面向10余个重点民生工程开展预防提示、警示教育和专项督查等工作,努力保证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牵头在国企、高校、医疗、金融、非公企业等开展行业预防工作,制作推广《公职人员职业风险心理评估手册》,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起广泛社会反响;积极开展“预防邮路”活动,主动把预防宣传资料通过邮政投递送到千家万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预防的浓厚氛围。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强化执法司法协作。紧密结合辖区特点,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保障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主动加强与渔政、水利、公安等沿江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构建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联席会议等两法衔接机制,统一执法尺度和案件移送标准,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危害长江生态环境犯罪,成功引导侦查机关办理非法捕捞长江渔业资源案件70余件、盗伐江边林木案件5件。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联合撰写专题调研报告,进一步凝聚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智慧和力量。针对区域黑臭河道整治,走访区环保、民政部门排查公益诉讼线索,寻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

        三、加强改革创新,检察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

        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握改革方向,积极稳妥地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在司法体制改革5中攻坚克难2016年以来,我院坚持把员额检察官遴选、内设机构改革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强化院党组的组织领导作用,保证了队伍思想上的高度一致和改革推进过程的平稳有序。确立鲜明的遴选导向、标准和原则,从105名原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中遴选出58名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的干警担任员额检察官,其中设置在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等部门的员额检察官比例达66%,确保主要力量向一线主要业务部门倾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自员额制改革以来,平均办案周期同比减少18%。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确定“七部一局”6的机构格局,明确各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同时根据干警意愿选择,调整工作岗位,进一步整合检力资源、凝聚监督合力。

        在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前引导侦查和证据审查,强化审前过滤和庭审指控能力,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积极参与全国“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协调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共同制定《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协作办法》,配合区法院以应当执行而未执行刑事案件为重点开展排查和监督工作,有效促进了财产刑执结率提升。稳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与公安、法院建立案件快速流转、集中审查、公诉和审判机制,案件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1天缩减至8天,被告人一审服判率达96.5%,实现了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统一。大力深化检务公开,以“互联网+”为导向,打造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布检察动态、案件信息,提供检察长预约接待、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为民服务,受到市人大常委会、市作风办相关领导高度评价。

        在自我改革中不断探索。坚持问题导向,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自主研发以服务和保障司法办案为核心,以优化司法管理、深化检务公开为支撑的“一体双翼”智慧检察系统7,促进办案可视化、数据大应用、管理全时空,为提高检察工作效率、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上级领导和各地检察同仁的广泛关注与好评。结合辖区区情,将社区检察作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有力抓手,成立社群工作部,确定由院领导挂钩联系全区13个街道、逐步分批次在社区推广社区检察官的工作制度,自主研发并在20个社区建立检察e站,更加快捷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检察信息资源和服务,努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以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积极汇聚司法与社会力量成立“青雁”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维权、法制教育等工作,提出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提案被市未成年人保护立法采纳,该项工作获评全国志愿服务大赛银奖、全省“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四、注重队伍建设,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大力加强干警职业素能养成和业务素能提升,努力打造一支过硬队伍。

        坚定信念、转变作风。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增强党性、严格纪律、廉洁从政”“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典型宣讲、重温誓词、“学先进、树典型”等活动,引导干警坚守职业良知、强化检察职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检务督查及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进一步促进干警作风转变、公正廉洁司法。

        提升素质、培养人才。认真开展法律文书点评、案件汇报演示、业务能手模拟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干警法律思维养成和实战经验提升。突出加强青年检察人才培养,通过上挂外派、到信访、社区等一线锻炼,推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2013年以来,我院5名干警入选省级人才库,29名入选市级人才库,规模位居全省前列;64名干警在省、市级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1名干警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入选全省检察兼职教师、被聘为大学兼职教授,其承担的课程被评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干警检察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开出版检察调研专着3本,在国家级期刊发表调研文章44篇,获奖25篇。

        促进融合、规范管理。区划调整以来,院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促进原两院干警思想统一、感情融合,有效增强了干警对新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大力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梳理修订原两院40余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7项会议制度,管理规范化、决策民主化和工作制度化得到明显增强。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案件质量分析评查季度例会制度、过问案件登记及责任追究制度,对所办案件逐一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司法规范化程度。

        接受监督、争取支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邀请区人大代表组对科技强检、社区检察等工作开展定点定向视察,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视察座谈、观摩评议公诉庭审、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定期通过检察手机报、《向人民报告》、网上联络平台等,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接受监督,争取理解和支持。认真快速办理人大代表交办的案件,对全国人大代表曹勇反映的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积极帮助79名被害人挽回3790万元全部经济损失,受到了曹勇代表的充分认可。

        回顾过去几年的工作,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办案质效、规范司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对区域中心工作的融入和服务还不够及时有效,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对检察队伍的管理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后五年及2017年的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院决策部署,落实区委二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着力点,以科技强检、检察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水平,努力为鼓楼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对区域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突出打击犯罪重点,联合公安、法院开展专项行动,对犯罪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强化区域惩防体系建设,针对重点领域、岗位和环节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化宣传,努力形成反腐合力。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着力在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水平。

        二是以更加主动的作为服务区域发展。坚决落实区委创新发展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经济秩序和知识产权犯罪,助推区域形成法治化营商和创新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强对涉及金融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检察为民服务,让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围绕绿色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惩治危害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以及其背后的行政违法和渎职犯罪,维护宜居生态环境。

        三是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深化改革创新。保持改革动力,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明晰检察官职权清单,完善监督制约与考核评价机制,使进入员额的检察官真正敢负责、能负责、负好责。突出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行政检察制度改革等,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和成效。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做到惩防职务犯罪不懈怠、不脱节、不断线。

        四是以更加严格的要求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强化干警检察职业精神教育,培育干警恪守良知、崇尚法治、理性平和的职业精神。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注重解决干警职业懈怠问题,培养干警职业尊荣感。突出青年干警和专家型人才培养,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五是以更加自觉的态度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落实人大代表视察座谈、定点定向视察等监督机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充分运用多元化的代表委员联络平台,认真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检察e站等新媒体平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明确新任务,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努力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有更实举措、更好成效,为“聚力创新,争创首善之区;聚焦富民,建设幸福鼓楼,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及典型案例

         

        1、“9·20柬埔寨跨国电信诈骗案:2016年上半年,台湾籍犯罪嫌疑人邱某纠集陈某、江某等人,在柬埔寨王国首都金边招募台湾籍和大陆籍人员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形成了公司化管理、总人数达60余人的诈骗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采用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录音等方式,以被害人涉嫌刑事犯罪为由,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对大陆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涉及江苏、福建、湖北、河北、陕西等多个省份。2016830,柬埔寨王国警方捣毁了该犯罪窝点,抓获63名犯罪嫌疑人。经我国公安部指定,南京市公安局负责本案犯罪嫌疑人的押解和侦办。随后,该案中1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提请我院批准逮捕。我院对该案办理高度重视,组织4名办案骨干成立专门办案小组,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仅用4天时间即完成了审查工作,依法批准逮捕该案19名犯罪嫌疑人。

        2、“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近年来,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病残孕等罪犯“收押难”“送监难”等问题影响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损害了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和司法权威,为社会带来了安全隐患。为确保依法、规范地将被判处实刑的罪犯交付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决定于20164月至2016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重点对截至20163月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3、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采取虚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司法机关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的行为。虚假诉讼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往往手段隐蔽,查处、打击难度较大。此类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妨害了正常的司法活动秩序,影响了司法权威。

        4、“四个有利于”原则和“五步法”工作模式: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我院要求办案人员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在法律的框架内,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科技人才保护、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有利于维护企业经营秩序”出发,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同时实行“一访、二听、三评、四研、五防”的办案模式,努力降低办案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司法体制改革:2013111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全面推动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201466,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提出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和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为目标,通过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健全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检察人员职责权限、健全检察管理与监督机制、严格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等,全面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

        6、“七部一局”:为探索推进与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相适应的机构编制管理模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全省基层检察院整合原有内设机构,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办案效率。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我院将原有18个部门整合为反贪污贿赂局、公诉部、诉讼监督一部、诉讼监督二部、控告申诉部、业务管理部、政治工作部、检务保障部等8个部门。

        7、“一体双翼”智慧检察系统:“一体”指司法办案,“双翼”指司法管理和司法公开。“一体双翼”智慧检察系统包括全高清办案指挥与监督管理系统(内设数字接访、数字出庭、数字审讯、数字警务、数字监管五个子系统)、移动检务通、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检察e站等,该系统自2014年开始建设,逐渐发展完善并投入应用,对提升我院法律监督质效、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编辑: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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